个人所得税app疫情期间暂缓开通怎么办?这是因为部分地区还没有开放相应的功能,由于疫情原因,具体开通时间将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今天小编将为大家带来关于年度综合所得汇算申报的其他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六大申报方式
很多纳税人不知道汇算清缴该怎么办理申报,担心申报的流程会很复杂,但不用太担心,因为大部分纳税人的汇算清缴办理都是比较简单的,且税务局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理申报,设立了6种申报方式,总有一款适合您~
1、自行网络申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申报;
2、自行网络申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
3、集中申报:通过扣缴义务人代办申报;
4、委托申报:通过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申报;
5、邮寄申报:按要求将必备材料邮寄给指定税务机关进行申报;
6、办税服务大厅自行申报:纳税人需自行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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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申报方式注意事项
1、自行网络申报—“个人所得税”APP
用户注册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2、自行网络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用户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我要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集中申报—扣缴义务人
① 通过取得工资薪金或连续性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
② 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出代办要求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③ 由扣缴义务人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0年4月30日前与扣缴义务人进行书面确认,补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4、委托申报—委托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① 纳税人选择委托申报的方式需要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②纳税人要提前准备好:2019年度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如实提供给受托人;
③ 纳税人本人需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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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扣缴义务人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5、邮寄申报—将材料邮寄给税务机关
①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或者经常居住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指定的税务机关。
②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所有税务机关都可以受理邮寄申报的。建议选择邮寄申报前咨询下当地12366是否可以办理和具体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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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为提高辩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签字。
6、自行申报—办税服务大厅
① 纳税人需自行前往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具体的办理流程可提前咨询下当地12366.
② 如果纳税人着急办理或者是不方便使用网络途径申报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办税服务大厅自行办理。但各地有差异,建议先提前咨询下当地12366具体的办理流程,且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一定要做好防护措施哦~
好了, 以上就是小编本次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个人所得税app疫情期间暂缓开通怎么办?综合所得汇算方法指南全部内容分享了,希望大家都能够顺利的完成申报操作。